佛山市從7月1日起對建筑工程施工實施動態管理和扣分制度,施工違規扣滿60分將停工,建筑工程相關人員扣滿30分將停止執業。
扣分主要針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施工企業、監理企業以及項目經理、專職安全員、總監理工程師、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沒有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等情況。據了解,根據違規程度,每檢查一次扣分的分值分別為1分、3分、5分和10分。違規扣分周期為一年,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施工企業、監理企業以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單個工程項目為計分單元,每個計分單元總分值分別為60分;項目經理、專職安全員、總監理工程師、專業監理工程師總分值分別為30分,以個人在全省范圍內承擔的所有工程項目計分累計。
此外,工程的項目經理、總監理工程師、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實行注冊管理的人員,在一個扣分周期內,被扣滿(超)30分的,停止執業3個月,連續兩個扣分周期均被扣滿(超)30分的,停止執業1年;連續三次被扣滿(超)30分的,停止執業5年。